2013年5月4日 星期六

還原福音的猶太本質 - 處境化對上還原 第一節、基督教與文化


第壹章、處境化對上還原

第一節、基督教與文化

1. 「跨文化的猶太人」

耶書亞給教會的「大使命」是要使門徒來自每個國家。[1] 但早期的彌賽亞猶太人一接觸到外族人,就將福音從文化語境中分開是必要的,為了讓救贖信息的本質不會被不必要的文化包袱所拖累。

新約 (New Covenant) [*1] 沒有要求外族人成為猶太人才能得救,對於在耶書亞 (Yeshua)【耶穌】裡的猶太信徒是一個創痛過程 (traumatic process) 的學習。開始於彼得的異象與哥尼流的歸信。[2] 但是保羅,耶書亞的外族人使者 (emissary)【使徒】,曾制定了許多的細節。因此,他出席了耶路撒冷會議,當時雅各所宣布的決議是,外族人不須受割禮與遵守傳統猶太教裡所發展的妥拉 (Torah)【律法】。取而代之的是,為了他們能被全然在主裡如同手足般 (brothers) 被接納,入門條件只有順服描述在使徒行傳 15:20 的四條誡命 (mitzvot)【命令】。

之後保羅闡述得更清楚,在某種程度上,他願意前去為了贏得人,任何人,猶太人或外族人 ㄧ 為了主。他在哥林多前書 9:19-22 寫道:

雖然我在所有人中是自由的,但我已為所有人奴役自己,我也許能贏得更多的人。對於猶太人我就變得像是猶太人,為了贏得猶太人;對於那些律法之下的人,我就變得像是律法之下的人 ㄧ 雖然我自己不活在律法之下 ㄧ 為要贏得那些律法之下的人。對於那些律法以外的人,我就變得像是律法以外的人 ㄧ 不是活在神面前的律法以外,卻是「守法 (en-lawed)」於彌賽亞 ㄧ 為要贏得那些律法以外的人。對於軟弱的人我就變得軟弱,為了贏得軟弱的人。向著所有的人我就變得像是所有的人,也許能想盡辦法救一些人。

我不得不引用這段文字,因為批評者經常用來、詮釋為「盡力討好所有的人 (all things to all men)」[*2]。保羅並不是表示他如變色龍 (Chameleon) 或者是偽善者 (hypocrite)。更確切地說,是說他「變得」像是其他人那樣,他的意思是說他把自己放在他們的位置,與他們感同身受 [*3],嘗試瞭解他們的心態,付出注意力於「他們是從哪裡來的」與「他們在哪裡」。激勵他的是他渴望贏得那些失喪的人。他本來可以偷懶,他本來可以要求其他人適應他們的文化而不是與他們感同身受。但神的呼召在他的生命裡驅使他再多走一哩路 [*4] ,的確是以其他人的需要而「奴役」自己。

總之,保羅並沒有逼迫外族人採納猶太文化。他意識到,給外族人的新約 (New Testament) 信息實際上是,以菲爾.葛柏 [*5] 的話說,「跨文化的猶太人」,或者,眾所皆知,基督教。

2. 非跨文化的基督教

但並不是每個試圖跨越文化的壁壘帶來福音信息的人,都已經理解跨文化傳福音的原則如保羅所教導他們的。經常完全相反:福音被文化混淆,信息就不只是為了讓人透過耶書亞從罪愆中歸向神,也要放棄某人的文化並且變得疏遠。

在世界各地的某些傳教士曾居住(或仍然居住)在自創的聚集區 (ghetto) [*6]、「修道院 (mission compound)」。當上帝感動了當地人並給他新的靈,傳教士會就帶他進入修道院給他新的文化(通常是西方文化)。

詹姆斯·米契納 [*7] 在其著作生動地描寫了這個策略,書名為《夏威夷》。這本書對歷史的記載是不準確的 (historically inaccurate),並充滿反基督教的偏差 (bias) 與偏見 (prejudice),但我們將採納作者的觀點一會兒。他刻畫了在十九世紀初,從新英格蘭來的傳教士,要求當地夏威夷人建造木製的尖塔教堂,並且穿著像個清教徒,為了要成為基督徒。他們必須成為他們文化的異邦人。真的,夏威夷島之子 (kamaainas) 經常裸身到處跑,而基督的門徒勢必端莊。儘管如此端莊並不一定勢必得採納外國服裝。當人們成為基督徒他們需要離棄的只是他們的罪愆,而不是文化,除非特定的文化元素違反聖經的準則 (Scriptural norms) [*8]。

3. 「現在你是個基督徒了,嚐嚐火腿三明治吧」[*9]

至於向猶太人傳福音的看法,成為標準規範是在四世紀,卻不去跟隨保羅所呈現的福音樣式,以最適宜這些人的方法為其目的。與之相反地是,猶太人應該接受耶書亞是他的彌賽亞 (Messiah)、救主 (Savior) 和主 (Lord) 是還不夠的;他必須「改信基督教 (convert to Christianity)」[3] ,通常意思是指接受外來文化並且有時要求他離棄猶太人的一切!後者可以從這段君士坦丁堡教會告白中看出,猶太人必須如此申明,假如他們想加入猶太人彌賽亞,耶書亞的神聖社群:

"I renounce all customs, rites, legalisms, unleavened breads and sacrifices of lambs of the Hebrews, and all other feasts of the Hebrews, sacrifices, prayers, aspersions, purifications, sanctifications and propitiations and fasts, and new moons, and Sabbaths, and superstitions, and hymns and chants and observances and Synagogues, and the food and drink of the Hebrews; in one word, I renounce everything Jewish, every law, rite and custom …. and if afterwards I shall wish to deny and return to Jewish superstition, or shall be found eating with the Jews, or feasting with them, or secretly conversing and condemning the Christian religion instead of openly confuting them and condemning their vain faith, then let the trembling of Cain and the leprosy of Gehazi cleave to me, as well as the legal punishments to which I acknowledge myself liable. And may I be anathema in the world to come, and may my soul be set down with Satan and the devils."

「我棄絕所有的習俗、禮儀、律法主義、無酵餅與希伯來的羔羊犧牲,與所有其他希伯來節期、祭祀、禱告、灑水、潔淨、成聖和贖罪和禁食、與月朔、與安息日、與迷信、與聖詩和聖歌和持守聖言和猶太會堂、與希伯來的飲食;就一句話,我棄絕猶太人的任何事物、任何律法、儀式和習俗 ⋯ 假如我事後我要想反悔並恢復猶太人的迷信,或可被發現與猶太人一同吃飯,或與他們一同筵席,或與他們暗中交談和譴責基督徒的信仰來取代公開駁斥他們並譴責他們徒勞的信仰,那就讓該隱的顫抖與基哈西的痲瘋病撕裂我,以及法律制裁,本人知悉我的法律責任。並我今後在世上可被詛咒,且我的靈魂可被撇下給撒但與魔鬼。」[4]

近來不只一次彌賽亞猶太人被要求透過吃火腿三明治「查驗他們的基督教 (prove their Christianity)」。我自己則偶爾會感受到來自基督徒領袖明顯的不安,當時他們發現我和妻子持守潔食律法 (kashrut)【猶太人的飲食律法】。



原書註解:
  • [1] 馬太福音 28:18-20。
  • [2] 使徒行傳 10:1-11:18。
  • [3] 這裡的用法,「改信基督教 (convert to Christianity)」意思是要與「變成一個彌賽亞猶太人」作對比。猶太人變成基督徒或是彌賽亞猶太人同樣是信靠耶書亞,但後者保持他們的猶太人身分(即猶太人的慣例以及猶太人的思想) ㄧ 恰好是猶太信徒從四世紀以來經常被禁止做的。見下文,第貳章、第二節;還有我的書,《彌賽亞猶太人》(Messianic Judaism) 第貳章。(在最近幾次許多猶太人變成基督徒是自願選擇逃避、忽略或限制他們猶太身分認同範圍。)其實,在新約裡「基督徒」這個用語並不是信徒用來指涉彌賽亞猶太人,而是指透過耶書亞猶太人彌賽亞得知獨一真神的外族人。今天這一用語是否應適用於彌賽亞猶太人,已討論於《彌賽亞猶太人》,第參章,第八節。
  • [4] "Profession of Faith, from the Church of Constantinople: From Assemani, Cod. Lit., I, p. 105, as cited in James Parkes, The Conflict of the Church and the Synagogue (New York: Atheneum, 1974), pp. 397-398

譯按:
  • [*0] 「還原」也可譯為恢復,但不要認為是那種半吊子的恢復或是虛假的「恢復」。
  • [*1] 新約 (New Covenant) 請參考希伯來書 8:13。
  • [*2] 源自於錯誤解讀歌林多前書而產生的諺語,意思等同於中國成語「八面玲瓏」。
  • [*3] 也就是同理心。
  • [*4] Go the extra mile,美國諺語,一般人的用法是指「特別努力」。但卻是源自馬太福音 5:41 節耶穌的話,「有人強迫你走一里路,你就陪他走兩里。」作者的用法較偏向原意。
  • [*5] Phil Goble,美國彌賽亞猶太人作家。
  • [*6] Ghetto 這個字本來是在威尼斯用來指稱猶太人居住區的用字,威尼斯語意為「爐渣」。在納粹時期被廣泛使用在隔離猶太人的居住區。現在則轉變成用來指稱居住少數民族的貧民窟。作者則改用來指稱天主教的修道院。
  • [*7] James Michener,作家,1948 年以《南太平洋故事集》獲得普立茲小說獎。
  • [*8] 聖經裡的準則基本上就是指律法 (nomos)。
  • [*9] 這裡提醒一下,火腿是豬肉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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