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日 星期二

第貳章、還原福音的猶太本質 | 第五節、神會對猶太人民滿足他的應許 | 4. 地土的應許

第貳章、還原福音的猶太本質

第五節、神會對猶太人民滿足他的應許

E. GOD WILL FULFILL HIS PROMISES TO THE JEWISH PEOPLE

4. 地土的應許

4. The Promise Of The Land

猶太人的福音最重要方面的其中之一,就是應許以色列會從 Exile (流離) 歸回Eretz-Yisrael (以色列地土)。誠然,不是每個猶太人看他的 Diaspora (散居) 生活為 Exile (流離)。許多猶太人認為,美國(或無論哪個他們碰巧所住的國家)比應許之地流著更多的奶與蜜。但是神呈現在他的話語中是相反的意見,並且他的意見會在最後取勝。以他選擇方式與時間,神會從地球上的各國聚集猶太人民回到他給了他們「作為永遠繼承」的地土。[27]
當然,這應許是根基於 塔納赫;新約參照的地土是在橄欖山論述,但有趣的是,大多數的翻譯扭曲了這個意思。根據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三十節,當人子的旗幟顯露在天上,「所有地土上的支派會哀悼」— 而 不是 大多數的版本「所有地球上的支派」,因為耶書亞是影射撒迦利亞書十二章十節、十四節。馬太福音來告訴我們,當彌賽亞回到「天上的雲端,以巨大的力量與榮耀」,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將會居住在以色列之地,並且他們會看見他。
取代神學有時基於其觀點,不再有任何有效的猶太主張,在國家之上的以色列之地,在耶書亞來時摩西之約 (Mosaic Covenant) 就被廢除了。儘管我不同意此約已經被廢除正如亞伯拉罕之約一樣,這有用的觀點指出,地土的應許早於摩西。為著亞伯拉罕的應許(創世紀十二章七節、十三章十四到十七節、十五章七到二十一節、十七章七到八節、二十四章七節),也再次對著以撒(創世紀二十六章二到四節、二十八章三到四節、十三到十五節)與雅各(創世紀三十五章十一到十二節),都在摩西出場很久以前,儘管這應許也再次對著他(出埃及記三十二章十三節)。以加拉太書三章十五到十七節的邏輯,是說後來的約並不更動較早的約,為著先祖 (Patriarchs) 的地土應許既沒有因新約的來到被更動,也不因摩西之約假設的廢止。 [28]
今天,當誰有以色列之地的權利議題不斷出現在新聞報紙,基督徒需要知道聖經所說的。讓他們不因 Colin Chapman 的書 《誰的應許之地?》 [29] 而上當,他為了否認用取代神學作為基礎,說以色列之地不再是神對猶太人的應許。
與之相反地是,我喜歡由耶路撒冷以色列牧者集會 (Roeh Israel Congregation in Jerusalem) 的 Joseph Shulam 建議我的一個公式:
「儘管阿拉伯人沒有這地土的權利,他們有權利在這地土。」神對猶太人民應許的治理超過 Eretz-Yisrael ( 以色列地土 ),但「此地的居民」對他們名下的財產有和平與不受干擾使用的權利,有以合理的價格從他們購買土地的權利,沒有剝削、羞辱、虐待的權利。我們以色列的猶太人目前以軍事管理在領土中管辖著阿拉伯人,沒有比 妥拉 與眾先知更好的行為指引。
因為上主 (Adonai) 你的神是眾神之神、萬王之王,偉大、強力、可畏的神。他不偏袒也不受賄;他為孤兒與寡婦實施正義;他愛旅居者,給他們食物與衣服。因此,你要愛旅居者,因你曾是旅居者,因為你曾是在埃及之地的旅居者。[30]」
他已經給你看了,世人,甚麼是好的 — 除了行正義、愛善行,並且與你的神謙卑地行走,主還有要求你甚麼嗎?[31]
在這個主題上,讓我說一些關於猶太人與阿拉伯人之間和平的話。有些猶太人對與阿拉伯人有任何形式和平共處的實現絕望,其他還有一些人是在接觸與理解做出努力。在我看來,一個真正和平的偉大希望就在於阿拉伯基督徒與彌賽亞猶太人之間愛的團契,基於我們共同信靠耶書亞 (Yeshua)(在阿拉伯語是 Yesud)。只有彌賽亞在阿拉伯人與猶太人的心中才可使我們之間和平。有人的努力正在朝著這個方向。這條路漫長、危險並且有許多犯錯的機會;然而我看不見有其他的希望。猶太人與阿拉伯人之間的敵意帶有神學色彩,只有我們共同信靠彌賽亞才有架起橋樑的機會。因為猶太人是神的量尺 — 神對亞伯拉罕說,「我會祝福那些祝福你的並且詛咒你的我會詛咒他」[32] ,並且這也適用阿拉伯人。另一方面,神為以實瑪利保留了祝福:他應許使他成為「大國」。[33]
在阿拉伯人與猶太人之間團契的努力迄今為止是有前途、有盼望、感人的。然而,我們還有很遠的路要走。我們彼此唱對方的歌曲,並且我們彼此因對方進到信仰的見證而歡欣鼓舞。但我們還沒有彼此傾吐我們的內心,承認並且悔改我們的罪,原諒並且尋求寬恕,顯露我們心底的渴望。我們也還未對這地土上的其他人送出我們自己的想法,並對經文的紀律 (discipline of Scripture),與對方達成神學協議。請為我們在這些地方禱告。
至於政治?老鷹?鴿子?戰爭?和平?我相信,假如有足夠的猶太人與足夠的阿拉伯人,以完好的信仰被贏得,促使他們信靠耶書亞,以色列的王,並降服於他,就會有和平。
現在以色列的國度 (State of Israel) 顯然是沒有彌賽亞的國度,但看起來會是tikkun-haolam [#1] 的步驟。Joseph Shulam,使用 塔納赫 的「信實餘民」原則所教導的,神保護以色列的國度是為了彌賽亞猶太人的緣故,彌賽亞猶太人構成今日以色列的餘民。耶書亞曾稱呼信徒是地土的鹽 [34],鹽成為防腐劑,為了讓某人能說彌賽亞猶太人存續以色列的國度。

原書註解:
  • [27] 以下兩段請參照創世紀與出埃及記的文句。
  • [28] 這看來是一個適當的位置,關於一個字,彌賽亞猶太人的群組 【「對猶太人」】是如何處理「舊」與「新」約的措辭。
因為假如祭司 (cohanim) 系統轉化了,一定出現 妥拉 轉化的必要性⋯因此,在一方面,較早的規條因為軟弱與無效力而擱置(因為 妥拉 沒有帶任何事到目標);並且,在另一方面,有些更好的盼望被引進,藉此我們親近神。(希伯來書 7:12, 18-19,猶太新約譯本)
妥拉 的轉化並不含有它廢除的意思。特定的規條被擱置 — 例如, 妥拉 必須考慮到耶書亞作為大祭司的角色而被調整。但 妥拉 本身繼續並且被持守。(更多關於此話題,請見以下第六節)
「看啊!這日子正在來臨」, 上主 ( Adonai ) 說,「那時我會創立⋯一個新約⋯。」【耶利米書 30:30-34】藉著使用這個詞彙,「新」,他已使得第一約「舊」;並且有些事變成舊,有些事在老化的過程,近於徹底消亡。(希伯來書 8:9, 13, 猶太新約譯本)
耶書亞的第二次來臨接近了(哥林多前書 7:29-31),但還未發生(帖撒羅尼迦後書 2:1-2)。同樣地,儘管舊約 (old covenant) 是「近於徹底消亡」,這還未消亡。我們不知道何時它會消亡;也許會是在耶書亞回來之後。在此期間,摩西之約在此從我們這邊被持守並且未被打破(儘管我們的祖宗曾打破 — 耶利米書 31:31-32,希伯來書 8:10),因為它從未從神那邊被打破。(更多關於此話題請見彌賽亞猶太人 ( op. cit. 在已引用的著作第二頁, 註腳 2)肆章五到九節;也請見以下陸章二節之4。)
  • [29] Colin Chapman, Whose Promised Land? (Tring, Herts, England: Lion Publishing, 1983
  • [30] 申命記 10:17-19
  • [31] 彌迦書 6:8
  • [32] 創世紀 12:3
  • [33] 創世紀 21:13
  • [34] 馬太福音 5:13;大多數的翻譯是「地球上的鹽」。

譯按:
  • [#1] tikkun-ha'olam 的解釋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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