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0日 星期三

第六節、妥拉在福音中的角色 2. 諾莫斯 (Nomos)a羅馬書十章四節 — 彌賽亞終結律法?

2. 諾莫斯 (Nomos)

一個好的起點可能是徹底研究希臘文單字 nomos (「法律」、「 妥拉 」)與其在新約中所使用的衍生字。不幸的是本書篇幅有限 [#1],因為這個字與其同源字出現約兩百次。此抽樣的目的是為了促進食慾並鼓勵更進一步的調查研究。

想一下羅馬書十章四節怎麼說的 — 以一個典型但錯誤的翻譯 — 「因為基督終結律法,使每一位有信的人得著義。(For Christ ends the law and brings righteousness for everyone who has faith.) [#2]」像是這翻譯,大多數的神學家理解這段經文是說耶書亞已終止 妥拉 。但這翻譯為「終結」的希臘文單字是 telos,從英文來看 teleology(目的論)這個字 [#3],定義在韋氏國際字典第三版:
「the philosophical study of the evidences of design in nature; … the fact or the character of being directed toward an end or shaped by a purpose — used of … nature . . . conceived as determined . . . by the design of a divine Providence …」[#4]
在希臘文中 telos 的標準意思 — 在此也意味著 — 「目標 (goal)、目的 (purpose)、完善 (consummation)」,不是「終止」。彌賽亞不是,並沒有使 妥拉 終結。更確切地說,目標是重視彌賽亞裡的信靠,目的在於向著 妥拉 瞄準,此邏輯推論,導致出於真誠的信仰是持守 妥拉 的完善(而不是試著持守出於律法主義的)。以上所述,保羅的觀點並非 妥拉 的終止,就如能從上下文看到的那樣,羅馬書九章三十節到十章十一節。

譯按:
  • [#0] 妥拉 (Torah),指引、訓誨的話。妥拉有命中目標的意思。
  • [#1] 原書英文:"there is not space in this book to undertake it."
  • [#2] 以下是各中文譯本,羅馬書十章四節的翻譯:
誤譯:
「基督就是律法的終結,好讓所有信的人都得着義。」(新漢語譯本)
「其實,基督已經終止了法律的功效,使一切信他的人都得以成為義人。」(現代中文譯本)
「其實,基督已經終結了律法,因此,凡信靠祂的人,都可以得著義。」(當代中譯本)
部分意義可能近似的翻譯: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和合本)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所有信他的人都得著義。」(和合本修訂版)
「因為律法的終極就是基督,使所有信的人都得著義。」(新譯本)
「其實基督乃是律法的終極﹐叫一切信的人都歸於義的。」(呂振中譯本)
  • [#3] teleology 源自希臘文單字 telos 跟 logos (word) 的組合。
  • [#4] 中文直譯:「以自然設計的證據的哲學研究;⋯事實,或是正在導向一個終點,或是塑造一個目的 — 利用⋯自然⋯堅定的設想⋯以神聖天意的自然設計⋯」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