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0日 星期三

第六節、妥拉在福音中的角色 1.隱姓埋名的妥拉 (Torah)

我敢肯定,缺乏一個正確、清晰、較為完全的彌賽亞猶太人或外族基督徒的律法神學,不僅對基督徒是瞭解他們自身信仰的重大阻礙,而且是猶太人民接受福音最大的壁壘。即使許多猶太人不持守 妥拉,往往既不認識也不關心它,這段聲明是我的立場;因為眷戀 妥拉 是根深蒂固在猶太人民的記憶中,它在無意中影響著猶太人民的態度。

雖然終極的議題變成耶書亞是誰 — 彌賽亞 (Messiah),永生神之子 (Son of the Living God),最終償還祭 (final Atonement),我們生命的主 — 教會在此的主要問題之一是溝通,以關係到猶太世界觀的真理表達方式。但教會簡直不知道該怎麼對待 妥拉 或是如何與新約相互適應。並且假如教會不知道,別期待猶太人為他們弄清楚!我相信基督教在處理的主旨已愈走愈遠、誤入歧途,並且今天神學最急迫的任務就是得到正確的律法觀點。

基督教把認為重要的主題組織成系統神學。因而在任何基督徒系統神學課題會像是聖靈與人與彌賽亞的工作排以一個健康的間距。猶太教也分門別類沉思所關心的並組織成神學思想,如我們早先留意到的,三個主要的課題是神、以色列(抑或是,猶太人民)與 妥拉。

比較猶太人與基督徒的神學,某人會發現兩者投入許多的重視在神與神的子民(在某個情況會是猶太人,在其他情況會是教會)。這是更加突出的,因此,要注意有那麼多的猶太思想與那麼少的基督徒神學針對 妥拉 的課題 — 妥拉 通常在英文譯成「律法 (Law) 」,儘管在希伯來字的意思是「訓誨 (Teaching)」。以粗略的估計,我檢查了 Augustus Strong 的《 系統神學 Systematic Theology 》的主旨索引,在總共一千零五十六頁中找到底下有「律法」的有二十八頁(少於 3%)。在 L. Berkhof 的《 系統神學 Systematic Theology 》的七百四十五頁中有三頁(少於 1/2%)。並在 Lewis Sperry Chafer 同樣標題的七卷工作中,在二千六百零七中只佔七(約 1/4%)。在另一方面,Isidor Epstein 的《 猶太教信仰 The Faith of Judaism 》三百八十六頁其中五十七頁針對 妥拉 (15%),Solomon Schechter 的《 拉比神學觀 Aspects of Rabbinic Theology 》三百四十三之中佔六十九(20%),而 Louis Jacobs 的《 猶太神學 A Jewish Theology 》三百三十一之中佔七十三(22%)(這三位作者分別是正統派、保守派、自由派(改革派))。某人被迫得到的結論是對此課題有興趣的是猶太人而非基督徒。

這就是基督徒的不幸。意思是說,第一,大多數的基督徒對於律法全是過度簡化的瞭解;並且,第二,基督教幾乎沒有說到任何與猶太人有關、關於他們信仰三個最重要的議題之一。總之, 妥拉 是巨大的未勘查領土,基督徒神學的未知領域。

這主要的原因是基督徒神學,基督徒神學納入最初幾世紀的反猶偏差,誤解掃羅【保羅】而斷定 妥拉 不再有效。這既不是猶太人的福音,也不是真正的福音。基督徒是時候理解關於律法的真相了。基督徒神學家在過去三十年來已經有了開始。[38] 彌賽亞信徒現在應當移往前線並在此過程作前鋒。

原書註解:

[38] 請見 W. D. Davies 所著,《 保羅與拉比猶太教 Paul And Rabbinic Judaism 》,第四版。(Philadelphia: Fortress Press, 1980);Daniel P. Fuller 所著,《 福音與律法:對立或是連續? Gospel And Law: Contrast Or Continuum? 》 (Grand Rapids, Michigan: Eerdmans, 1980);Hans Huebner 所著,《 保羅思想中的律法 Law In Paul's Thought》 (Edinburgh: T. & T. Clark, 1984);Jacob Jervell 所著,《 未知的保羅 The Unknown Paul 》(Minneapolis: Augsburg Press, 1984);E. P. Sanders 所著,《 保羅、律法、猶太人民 Paul, The Law, And The Jewish People 》 (Philadelphia: Fortress Press, 1983);E.P. Sanders 所著,《 保羅與巴勒斯坦人猶太教 Paul And Palestinian Judaism 》 (London: SCM Press, Ltd., 1977);Gerard S. Sloyan 所著,《 基督是律法的終結? Is Christ The End Of The Law?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Press, 1978);Clark M. Williamson 所著,《 神已遺棄他的子民? Has God Rejected His People? 》 (Nashville, Tennessee: Abingdon, 1982)。


引用網址:http://gospel.logdown.com/posts/2013/10/13/torah-incogn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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