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0日 星期三

第六節、妥拉在福音中的角色 3. 終結律法的福音根本不是福音

先前提及、已經作出的三項聲明(我不是說我同意)是猶太神學議程中最重要的,改革派猶太人主要著重在「神」,保守派著重在「以色列」,而正統派著重在「 妥拉 」。改革派與世俗猶太人不同意正統派的見解,並且就 妥拉 是否有永遠的約束力和保守派有不同的意見,雖然保守派猶太人否認正統派的的獨占主張,正統派判定他們同意的具體應用就是 妥拉 的約束。然而,儘管正統派猶太人僅佔以色列猶太人口的 15-20% 並少於美國的猶太人,他們視 妥拉 為永恆的觀點深刻在猶太人民的心中;以至於非正統派發覺他們自己多少有點扮演暴發戶的角色,嘗試著驅逐聰明、經驗豐富並且有自信的統治者。
現在假如基督教以 妥拉 不再有效的信息進入這樣的環境,與正統猶太教的溝通就斷線了。再也沒有甚麼好討論的。此外,假如我在猶太思維中正統派猶太 妥拉 觀點角色的看法是正確的,那麼其實世俗猶太人在某種程度上「知道」,無論正確與否,正統派的角色是對的。事實上有一些世俗猶太人,儘管他們自己沒有宗教信仰,視正統派為猶太民族的保存者。
因此,假如基督教無法適當與認真的針對 妥拉 議題,那對猶太人民沒甚麼好說的了。個別的猶太人可能被基督教爭取到,跨越猶太人民與教會之間的鴻溝(請回顧附圖2E);但是正統猶太教本身關切的核心議題被離棄,或許是因為用隨意、放肆的方式引用羅馬書六章十四節,「我們不在法律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我的意見是,這膚淺、貧瘠的思考方式,教會中已經持續太久,並且是無濟於事卻服事敵擋者的思考方式![#1]
此外,這種思考方式不僅膚淺而且乖謬![#2] 耶書亞在登山寶訓的主題句 (theme sentence) 明明地說過,「別認為我來廢除律法⋯;我不是來廢除,而是來 plêrôsai (to fill)」。我們早先已經學習到的 [43],耶書亞的「填滿 (filling)」在此的意思是明確與充分 妥拉 的固有意義;並且我們指出即使 pleroô 意指「滿足」,「廢除 (abolition)」的意思也不能被扭曲,不然會與他早先所說的三句話矛盾。這看起來很明確,對我來說,難以瞭解基督徒神學竟敢提出 妥拉 不再存在的想法。我自己相信這種想法的出現,是因為最初幾世紀的反猶偏差灌輸進入到外族人教會;[44] 這偏差現在是如此普遍並且難以根除,即使基督徒沒有任何個人的反閃主義,無論如何是不可避免的受其影響。
醫治的方法是重新評估 妥拉 的神學。我堅信 妥拉 繼續有效會被發現。當我這樣說時,我並不是在「對猶太教讓步」,就如某些基督徒批評者可能會這樣想。我也不是莫名其妙表達著 反妥拉 神學 ( anti-Torah theology) 的虛偽,或是欺詐並且混淆 贊成妥拉 ( pro-Torah ) 的語言,我會期待來自少數非彌賽亞猶太人的指責。更確切地說,我陳述著為甚麼我相信新約的教導。這會證明既不是讓步也不是混淆,卻是一個挑戰 — 對猶太人與基督徒都是。
因為新約 (New Covenant) 的關鍵元素,同為耶利米書所應許並且為希伯來書所引用,那就是 妥拉 是被寫在人民的心上(耶利米書三十一章三十到三十四節,希伯來書八章九到十二節)。這使得無法接受神寫 妥拉 在心上的神學詭辯下結論時,他改成進入某些東西除了 妥拉 以外!
但是假如彌賽亞猶太人與彌賽亞外族人承認 妥拉 的衍續 (ongoingness) ,就會產生疑問,「 妥拉 要求的到底是甚麼?既然如此,耶書亞彌賽亞已經開創了新約 (New Covenant)?甚麼是新約 halakhah ? 」這已經是一個猶太疑問,並且,就如我們會見到的,福音不可或缺的元素。
為此有個在猶太教中的傳統說法是,當彌賽亞來到他會解釋 妥拉 的難題。其他的傳統說法是,他會改變 妥拉 。耶書亞彌賽亞已經來了;某些事情他已經解釋過 — 舉個例子,在登山寶訓中 — 還有其他事情已經被改變,就如我們稍候在本章要學習的。(當他第二次來到時他可能給更多的解釋與做出更多的改變!)身為猶太人能以這種手段應對 妥拉。並且基督徒僅僅是要去習慣它。

原書註解:
  • [43] 請見第貳章第五節之3「神與猶太人斷絕關係論調的駁斥」。
  • [44] 是敵擋者(撒但)灌輸了這個反猶偏差進入到教會。他以無止境的憤怒厭惡猶太人,因為神選擇了藉著他們在歷史上行事。但撒但只能進入沒有反抗他的人(馬太福音 12:43-45)。
  • [45] Halakhah 的意思,直譯是「行走的方式 (way of walking)」;但是,取決於上下文,廣義可能傳達,「生活的方式,依據 妥拉 (way of living, according to the Torah)」,或者是在特定處境中的狹義,「要遵循的規則 (the rule to be followed)」。在猶太論述中,當某人談到「the halakhah」,那人是想起從特定的觀點所見猶太生活的整體框架。有時候的含義是要人知道以猶太法律甚麼是被允許的與甚麼是被禁止的;然而,正如往往引發關切的不是「法律的 (legal)」,而只不過是涉及到找出習俗是甚麼,或許還有為甚麼他們是這樣。片語「the halakhah 」的言外之意是,猶太民族意識穿越數世紀並且表達著自身,藉著普通的猶太人與他們的拉比們諮詢,為了學習更多關於神要他們如何生活。
譯按:
  • [#1] 敵擋者在聖經中的發音是「撒但」。本段原文是:「In my opinion this shallow, sterile way of thinking has gone on too long in the Church, and it serves no purpose but the Adversary's!」
  • [#2] perverse 可譯為「乖謬」或彎曲悖謬的「悖謬」(腓立比書 2:15)。
    • 箴言 8:13 「敬畏耶和華就是恨惡邪惡;我恨惡驕傲、狂妄、惡道,和乖謬的口。」(和合本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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