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日 星期日

還原福音猶太本質 第三章 還原福音猶太本質的前提 1.基督教源自猶太人

簡介中我寫過,我假定我的讀者會同意以下三點,這些不是還原猶太本質本身的一部分,但卻是先決條件:(1) 基督教源自猶太人、(2) 反閃主義並非基督教教義、(3) 拒絕或忽視宣講福音的猶太人是反閃主義。是時候來討論這些事項了,因為某些讀者會不同意,需要被說服。福音「先是為了猶太人」,我們會思考當保羅寫下羅馬書一章十六節時的本意作為總結。

伊迪絲.薛華,已故的薛華 (Francis Schaeffer) 之妻,寫過一本書的標題是,《基督教源自猶太人》 (Christianity is Jewish)。[1] 她所指出的,我也是這樣認為的,就是基督教,不管怎樣,目前的某些表現形式也許不像猶太人,卻有其根源在猶太教與猶太人民之中。
事實是這根本就不是個辯論事項。多年以來所有耶書亞的門徒都是猶太人。新約全是猶太人所寫的(路加這人,極有可能是猶太歸信者)。彌賽亞的概念無非就是源自猶太人。最終,耶書亞自己曾是猶太人 — 在那時是猶太人,顯然一直都是猶太人,因為沒有一處經文、或者暗示說,他永不再是猶太人。是猶太人為外族人帶來了福音。保羅,外族人的首席使者,是一位終生持守聖言的猶太人[#2]。無論是否有經歷完全的改信猶太教,外族人都能成為基督徒,這甚至是早期教會的主要議題。彌賽亞的轉承償還 [#1] 根基於猶太獻祭系統;聖餐根基於猶太逾越節期;洗禮是猶太慣例;甚至伴隨眾先知與新約 (New Covenant) 的應許,整部新約建造在希伯來聖經之上,以至於新約沒有舊約,就像房子有二樓卻沒有一樓一樣的不可能。
此外,寫在新約的很多東西除去猶太教後就會不知所云。在前一章所討論的馬太福音十八章十八到二十節,我們已經對此給了一個例子 [2],但這裡還有一個。耶書亞在登山寶訓告訴我們,「汝的眼睛若是邪惡,汝定全身充滿黑暗。(If thine eye be evil, thy whole body shall be full of darkness.)」[3] 甚麼是邪惡之眼?不知道猶太背景的人可能會假設他是在談論施展法術。但在希伯來文,有一隻‘ayin ra’ah,「邪惡之眼」,意思是顯得吝嗇;當有一隻 ‘ayin tovah,「良善之眼」,意思是顯得慷慨。耶書亞是在對不慷慨提出警告,而不是其他有的沒的。此外,這完美符合上下文:「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會在哪裡⋯你無法同時服侍神與錢。」[4]
基督徒信仰的猶太本質於新約通篇清晰,然而保羅在羅馬書中對其直言不諱。他寫道,「原來,猶太人被託付了神的原話」[5],意味著希伯來聖經,接著在這主題上詳述、補充道,
以色列人民成了神的孩子,Sh’khinah【神的榮耀彰顯】已經與他們同在,眾約是他們的,妥拉的交付、聖殿 (Temple service) 與眾應許同樣也是;先祖 (Patriarchs) 是他們的;並且從他們,就他身體的血統而言,彌賽亞來了⋯ [6]
因此儘管福音信息一樣為了猶太人與外族人,彌賽亞信仰的語境源自猶太人。即使有人接受取代神學的錯誤前提,說猶太人不再是神的子民,這也不會改變基督教源自猶太人的這個事實。嘗試用不同的解讀就只能扭曲神的信息。
但是基督教源自猶太人還有其他的意義,那就是,在原則上猶太人是最好同化的。這是引用的羅馬書經文中保羅的重點;他的目的是要表明,福音「特別為了猶太人」— 就如我們所會見到的。

原書註解:
  • [1] 依迪芙.薛華 (Edith Schaeffer),中文書名《基督教的猶太根源》Christianity is Jewish(Wheaton, Illinois: Tyndale House Publishers, Inc., 1975)
  • [2] 本書第貳章第六節之5
  • [3] 馬太福音六章二十三節。
  • [4] 馬太福音六章二十一節、二十四節。
  • [5] 羅馬書三章二節。
  • [6] 羅馬書九章四到五節。
譯按:
  • [#1] vicarious atonement,一般翻成「替罪」。
  • [#2] 終身遵守舊約中規定猶太人生活的條例,也就是持守希伯來聖經中的律法。
引用網址:http://gospel.logdown.com/posts/2014/08/01/christianity-is-jew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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