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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8日 星期三
以色列人回家(約書亞記) 第三集 - 猶大葛力克(Yehudah Glick) 拉比
以色列人回家(約書亞記) 第三集
講員:猶大葛力克(Yehudah Glick) 拉比
平安,歡迎!再次回到研讀聖經《約書亞記》,接下來的課程《以色列百姓回家的旅程》,我們今天所要讀得是《約書亞記》第三章、《約書亞記》第三章和第四章,講得是以色列民橫渡約旦河,進入那塊神給他們的應許之地的故事。
我們在先前《約書亞記》第二章時說到一個概念,就是神教導對以色列民說:「你現在要進入一個全新的領域,你的生命光景會和之前有所不同,你所將要經歷的是和你目前所熟悉的完全不一樣的生命經歷,你將不再過著時時都有神蹟的生活,你將不會繼續收到從天而降的超自然禮物,但是你將會收到從這地而來的禮物。」有了這樣的理解背景,我們現在就來開始進入,《約書亞記》第三章。
我會先念幾段聖經經節,然後再來做解釋,第三章第一節,以色列眾人來到約旦河,就停留在那裡等候過河,在第三天最後,在三天裡官長走遍營中,我們講的是在先前第一章第十一節時讀到的,官長們吩咐百姓,三天之內眾百姓要橫渡約旦河,而現在就是橫渡約旦河的時候,而當第三天過了後,官長們對他們說什麼呢?
第三節,當你看見利未祭司抬著約櫃的時候,就要離開所住的地方,跟著約櫃去,但是,第四節,你們和約櫃之間要保持一個距離,官長吩咐百姓說你們和約櫃要相離兩千肘,為什麼呢?使你們知道當走的路,因為這條路你們向來沒有走過。
我們試著來理解這句話,約書亞告訴以色列百姓,確定你們和約櫃要相離兩千肘,因為我們將要踏上一條從未走過的道路,現在問題來了,到底不可與約櫃相近,要有兩千肘的距離的這件事,與踏上一條先前從未走過的道路有什麼關連?假使他們距離與約櫃非常相近,那在前面的人就可以看見約櫃,後面的人跟隨前面的,他們就很容易隨隊伍前行,不是嗎?這有什麼不對呢?到底是為什麼?為什麼?
約書亞吩咐以色列人,一定要在約櫃和他們隊伍之間保持兩千肘的距離,因為這是先前從未走過的道路呢;這問題的答案似乎看起來是一個象徵性的意義,沒錯!若他們都離約櫃很近,他們就很容易隨著約櫃前進,但這樣確只會有隊伍的第一列看得到約櫃,在後面的人只能跟著第一列的隊伍前進,第三列的隊伍隨著第二列前進,第四列隨著第三列,如此下去...
但是神要以色列百姓,非常清楚地看見一件事,每一位要橫渡約旦河的以色列百姓必須要定睛看見,他們是跟隨約櫃來橫渡約旦河,進入應許之地,而這正是約書亞要以色列百姓看見的事情,我們之前說到,以色列的百姓將會進入應許之地,展開一個不再每天有神蹟發生的生活,他們不會再常有神蹟發生,他們將要開始,過著一般生活的日子。
而一位對神有信心,信仰堅定的人最大的磨練及挑戰,就是即便他看不見神,在他生活當中有如何作為,他對神的信心仍能屹立不搖,因為他知道神在平凡的每一日當中為他指引道路;一位對神有信心的人,最大的挑戰即是,知道這件事並且牢記在心。
是的!現在我所處的情勢雖然再平凡不過,沒錯,確實是神在帶領,但是神要如何透過這一切將事情成就呢?如果每一位以色列人渡約旦河進入應許之地,看見是約櫃帶領他們進入應許之地,那正是因為神叫約書亞告訴以色列人,牢記著是因為當約櫃到達聖殿之後,他們就不會時常像今日一樣與約櫃同行,因此在這個時刻,神不要以色列人眼睛看著他們前面的那一位跨河往前行,而是要他們定睛於約櫃前進。
我們繼續看下去,約書亞對以色列民說:「準備好自己,因為明日耶和華必在你們中間行奇事。」約書亞又吩咐祭司說:「抬起約櫃!抬起約櫃!」通常我們知道利未人也就是祭司是負責抬約櫃,如同我們在民數記裡看見的利未人是負責抬約櫃,在聖經裡有三次提及利未祭司(the Kohanime)抬約櫃,第一次是在跨約旦河這裡,第二次是在繞耶利哥城之時,而第三次為所羅門王建聖殿後抬約櫃進入,祭司們(Kohanime the priests) 抬約櫃進入。
在這裡要祭司們在眾以色列人前抬約櫃,指的是不一樣的事情,這不僅僅是一件敘述祭司們在這些以色列人前面抬約櫃前進的事件,在這裡要傳達一件訊息,那就是“神與我們同在”,這些帶有神的尊貴身分,並且也有在神面前代表所有其他人義務的祭司們,抬著約櫃與我們同行,代表了“神與我們同行!”
我們之後在講到耶利哥城的故事,和進入,兩個字『聖殿』,也就是所羅門王建的聖殿之時會說到,屆時只有祭司們,而且指的是利未支派,抬約櫃的是屬利未人的職責,利未人是負責這件事的人,他們並不是神道成肉身行在這個世上,他們是執行這項職責的人,他們是神的僕人,他們是搬運神的器皿的人,但是當要進入應許之地時,當約櫃要進入聖殿之地的當下這個步驟之時。
我們現在繼續來看第七節,神告訴約書亞說 :「今日我必使你在以色列眾人眼前尊大,啊!以色列眾人之前,使他們知道我怎樣與摩西同在,也必照樣與你同在。」在這裡我們再次看見,如同我們在第一章讀到,神一直在提醒以色列人民,我們在這裡可以看到兩件同時在發生的事件,約書亞在教導以色列民一種全新的生活方式,這是與他們在摩西的時代時時有神蹟的生活是大相逕庭的,所以在這裡我們就會認為,也許我們讀到的是一個完全不一樣的故事。
現在約書亞的身旁沒有摩西,神告訴約書亞說,在今日,以色列人民將會看見,你是在延續摩西那一代尚未成就的事,縱使現在是一種完全不一樣的領導方式,縱使是一種完全不一樣的神在這世上的帶領方式,這仍是延續著先前,摩西領導以色列進應許之地的過程,約書亞是摩西的個人顧問、幫手和僕人,然而 約書亞建立了一個全新的敬拜神的概念,這是一個延續,你問摩西在哪裡?神對約書亞說,今日我要提升你在眾人的地位,眾人將知道,我以前如何與摩西同在也將與你同在。
然後我們繼續看第八節,約書亞對祭司們說:「當你們到了約旦河的水邊上,就要在約旦河水裡站住,會有什麼事情發生呢?」以色列人不知道,沒有人知道,但我們現在正在預備自己,並且知道對約書亞的領導在民心上的鞏固,接著約書亞對以色列民說:離開現在所住之地,開始向約旦河走去,而祭司會在隊伍的最前面,當他們到達河邊,會有一件事情發生。
第九節,約書亞對以色列民說:「你們近前來,聽耶和華你們神的話,經由這事,你們就知道在你們中間有永生神。」而這是一個非常強而有力的話語,也是約書亞記所要傳達的一個訊息,一個永生神!不是一個從天上顯神蹟的神,但卻是一位永生神!一位賜與人生命的神!
約書亞對以色列人說,今日在我的領導之下,當你們看見,我們會得到那應許之地,我對你們承諾,你們將看見神與我們立得到那地的約,你將會看見那地的人,被擊敗趕出這地,你會知道,雖然你現在所作的似乎看起來是一個強壯的軍隊,打敗了其它不堪一擊的軍隊,不!不是!你要記住,所有這些,所有這些成功,所有你在戰場上的成功,皆非因著你的能力, 而是因為在你們當中有一位永生神!而這就是以色列給我們的故事。
約書亞記教導我們,一位永生神在進入應許之地之時行在你們當中,當你們看見行在你們前面的約櫃,當你們看見祭司們抬著約櫃,當你們在想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你應當永遠記得,當你們進入應許之地之時,一位永生神,行在你們當中,而至今日,仍然如此,以色列人!縱使在戰場上有許多次不可思議的勝利,仍是要牢記在心。
約書亞記所傳達的訊息,以色列的人民是代表著永生神存在這世上的應證,在這塊應許之地有永生神,祂在這地也在全世界當中。平安!
2013年8月19日 星期一
2013年8月15日 星期四
2013年8月11日 星期日
第貳章、還原福音的猶太本質 | 第三節、福音不但是個人的,也是群體的
第貳章、還原福音的猶太本質
福音的某些層面是群體的,不僅是涉及個人的。基督徒瞭解,向猶太人傳福音時往往提供的福音不足是有理的,因為這僅僅是面向個人,而不處理作為群體存在的猶太人民。在我的觀點,只為個別的福音不僅對猶太人不足,對外族人也一樣。甚麼是為個別的福音呢?對此新約最齊全的陳述,如我們在簡介中所提到的,是在保羅書信羅馬書中,一到八章 ㄧ 儘管每個必要的部分都可在塔納赫中被找到。 一到三章告訴我們每個人有罪愆、達不到充分遵從神(列王紀上八章四十六節 [*1]、傳道書七章二十節 [*2]),罪愆在他與神之間建造了一堵牆(以賽亞書五十九章一到二節 [*3]),罪愆的刑罰是死亡(創世紀二章十七節 [*4]),並且沒有人因著他自己的努力可以還原與神的關係(詩篇一百四十三章第二節 [*5]、以賽亞書六十四章五到六節 [*6]),然而神,從他的身邊,因著他自己的主權獻祭耶書亞彌賽亞作為罪愆的償還 [*7],彌補裂口 [*8] 並且還原個人與神之間的友誼(以賽亞書五十二章十三節到五十三章十二節 [*9])。四到六章解釋人該怎麼做,必須信靠他的神、親自接受神已經藉著耶書亞,與他有個人與神關係的還原(創世紀十五章六節 [*10])。七到八章補充,這種從內心的信任,新約作出明確、不僅限於智識上某些事實的肯定(雅各書二章十四節到二十六節 [*11]),會導致他肯並且能 ㄧ 因著聖靈在他身上的權能 ㄧ 行出神所喜悅的行為 [*12]。
在美國,個人有權利追求自己的幸福,兩個多世紀以來已經被奉為無形中的自然法則(獨立宣言稱作「不可剝奪的權利」),為個別的福音以小冊子包含四或五個「屬靈定律」便利地呈現;可能假設這就是一切所有的福音。但救贖是群體的,為了個人也為了社群。任何人對希伯來聖經中單字 yeshu'ah(「救贖 salvation、釋放 deliverance」)的研讀,會顯示釋放從未被認為是為了單獨的個人,雖然個別救贖無疑是舊約信息的一部分。[15] 儘管如此,除了對於作為一體的猶太人民的釋放有關之外,在塔納赫中根本無法發現救贖是為了個別的猶太人。與之相反地是,救贖的討論大多專注在作為一體、見證猶太人民的完整性與聖潔,舉個例子,在申命記中對於死刑或絕罰(excommunication)頻繁的解釋,「為了讓惡可以從你中間被除掉。」[16]
自猶太社群歷史的 4000 年以來,大多數的猶太人民有強烈的民族意識 [17],個別的福音看來對他們既自私又不足,因為這並未直接觸及到國家與普遍的渴望。平均來說,猶太人生活得更加團結過於大多數個人主義的西方人 ㄧ 並且我說這是教會之恥,因為新約宣告要成為「一體」。確實,教會能夠並且應該從猶太人民學習到互相照顧是甚麼意思。
以另一種方式表達這個想法,我個人對神的連繫是直接的 ㄧ 然而不是獨自的 ㄧ 是與你相互纏繞著。忽略在「各邦國、各支派、各民族、各語言」[18] 的生命相互纏繞在一起的福音是過分簡化、逃避現實的。「無人是全然的孤立 (No man is an island, entire of itself)」[*13],聖經的宗教並不在蓮花座上被實踐。過度向內的福音不僅會無法引起人們更加契合社會的利益,雖然許多猶太人民是如此,而且無法充分反映神的看法。
對於外族人,他們的文化與宗教背景儘管必須被保存,有人可能會爭辯關鍵是在個人層面。這就是為甚麼保羅, 多番地強調是外族人的使者 [19]。同樣地,福音的個人層面可說足以同化猶太人的心或者困擾猶太社群參與感薄弱的猶太人。但是感到是猶太人民不可或缺一部分的猶太人,還有不是少數、社會導向的外族人 ㄧ 也需要聽見福音的群體層面,否則他們可能膚淺地駁回並且沒有得救。
更確切地說,連以他們自己個人福祉為樂的人們都需要聽到福音的群體層面。事實上,他們更加地需要,因為主要對他們的救贖層面可能涉及到從自私、利己的方式生活,轉變為接受神的方式生活,面向其他人。[20] 因此為了任何人的福音要成為「神一切的旨意」[21] 缺少的是對群體的關注與社交元素的缺失。
原書註解:
- [15] 請見詩篇 51:12 (某些版本是 51:14)
- [16] 在此上下文也筆記為約書亞記七章亞干的故事
- [17]
舉個例子,參見 Mordechai M. Kaplan 的書《正在形成中的偉大猶太教 ㄧ 猶太教的現代演進研究》 The Greater Judaism In The Making (New York: The Reconstructionist Press, 1960),尤其是參考索引「猶太民族意識」底下的頁面。例如,從 30 到 31 頁。
「猶太人民似乎已經實現了更加激烈與永久性的族群意識(ethnic consciousness)遠勝於任何其他的古代人民。⋯猶太人的整體教育僅限於論述猶太人民的著作。教育的主要目的是要培育他對以色列與以色列神的忠誠與奉獻精神,並且教導他作為猶太人民一份子,他必須知道的事實與必須履行的義務 ㄧ [與神在敬拜中交通] 不是我與汝(I-Thou)的條款,而是我們與汝(We-Thou)的關係,『我們』生為猶太人是神所選的,為了讓全世界認識他(Him)。」 - [18] 啟示錄 7:9
- [19] 羅馬書 11:14
- [20] 利未記 19:18、腓力比書 2:1-11
- [21] 使徒行傳 20:21
譯按:
- [*1] 「你的百姓若得罪你,因為沒有人不犯罪,你向他們發怒,把他們交在仇敵面前,擄他們的人把他們帶到仇敵之地,或遠或近」 (和合本修訂版)
- [*2] 「其實世上沒有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和合本修訂版)
- [*3] 「看哪,耶和華的膀臂並非過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上帝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轉臉不聽你們」(和合本修訂版)[*4] 「只是知善惡的樹所出的,你不可吃,因為你吃它的日子必定死!」(和合本修訂版)[*5] 「求你不要審問僕人,因為在你面前,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和合本修訂版)[*6] 「你迎見那歡喜行義、記念你道的人;看哪,你曾發怒,因我們犯了罪;這景況已久,我們還能得救嗎?我們都如不潔淨的人,所行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我們如葉子漸漸枯乾,罪孽像風把我們吹走」(和合本修訂版)[*7] atonement 本文譯為「償還」,一般譯為贖罪祭,譯者認為「償還」較好表達這個概念。sin 本文譯為「罪愆」,一般譯為罪,但容易與罪行 crime 之類的詞混淆。[*8] 譯自 bridge the gap[*9] 「看哪,我的僕人行事必有智慧,他必被高升,高舉,升到至高之處。許多人因他驚奇 ─ 他的面貌比別人憔悴,他的外表比世人枯槁 ─ 同樣,他也必使許多國家驚奇,君王要向他閉口。未曾傳給他們的,他們必看見;未曾聽見過的事,他們要明白。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耶和華的膀臂向誰顯露呢?他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乾地。他無佳形美容使我們注視他,也無美貌使我們仰慕他。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是被上帝擊打苦待。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被壓傷。因他受的懲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他被欺壓受苦,卻不開口;他像羔羊被牽去宰殺,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誰能想到他的世代呢?因為他從活人之地被剪除,為我百姓的罪過他被帶到死裏。他雖然未行殘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穴,與財主同墓。耶和華的旨意要壓傷他,使他受苦。當他的生命作為贖罪祭時,他必看見後裔,他的年日必然長久。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因自己的勞苦,他必看見光就心滿意足。因自己的認識,我的義僕使許多人得稱為義,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因此,我要使他與位大的同份,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他傾倒自己的生命,以致於死,也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為他們的過犯代求」(和合本修訂版)[*10]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算他為義」(和合本修訂版)[*11]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若是弟兄或是姊妹沒有衣服穿,又缺少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要的,這有甚麼益處呢?信心也是這樣,若沒有行為是死的。但是有人會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把你沒有行為的信心給我看,我就藉著我的行為把我的信心給你看。你信上帝只有一位,你信得很好;連鬼魔也信,且怕得發抖。你這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沒有用的嗎? 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得稱義嗎?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相輔並行,而且信心是因著行為才得以成全的。這正應驗了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了上帝,這就算他為義」;他又得稱為上帝的朋友。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同樣,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另一條路出去,不也是因行為稱義嗎?所以,就如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和合本修訂版)[*12] 原文是 deeds,可譯為行為、行動,在法律上則可譯為「契據」。[*13] John Donne 的作品《Meditation XVII》中的經典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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