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ekly Torah Portion: "Judgments "
Parashat Mishpatim | משפטים |〈Exodus出埃及記21:37-22:30〉
2.賠償的條例Laws of Restitution
如果有人他偷了牛或羊,並且宰殺了或是賣掉了,他就要賠償五條牛代替一條牛,四隻羊代替一隻羊〈這是指偷竊之後被人發現指證,就要賠償被偷的人損失,不是偷多少賠多少,而是偷了要賠更多,神用這方式教導百姓學習要尊重他人財務、產業,不貪戀他人財務、產業,而用偷竊的犯罪方式占為己有,若是對他人財務產業有興趣,要用正當買賣的方式跟對方交涉溝通〉。如果這小偷是在偷竊的時候被找到,並且他被打死掉,流血不歸他〈這是只在夜間的時候,因為夜晚黑暗,看不見對方任何行動,可能有生命上的危險,為了保護自己和家人生命,在黑暗中對抗小偷,不小心把小偷打死,這不算殺人的罪〉。
如果太陽已經升起在他之上,流血歸他〈在陽光照射可以清楚看見對方任何動作,就可以做各樣行動保護自己和家人,但不能打死他,要把小偷逮起來送到官長長老那查明審判,如果打死視為殺人〉。小偷一定要賠償。如果沒有屬他的,他就要為了所偷之物被賣〈如果小偷沒有任何有價值的物品可變賣賠償,就要賣掉自己賠償所偷之物〉。如果所偷的物在他手中去確實被找到,不管是牛、驢或是羊活著,他就要加倍賠償〈在當時的背景環境文化,牧羊人們經常一起到一個有水和草的地方放牧,然後彼此會幫忙看管對方和自己的羊!但有些人會用巧詐或是欺騙的方式,把其他牧羊人的牲畜畫到自己的牲畜中,使這些牲畜在自己的牲畜群中生活!並且與其他牲畜交配生下小牲畜,增加自己的產業,在當時牲畜越多表示產業越多!所以這樣的行為不只是偷牲畜而已,也可以說連牲畜所生的後代都偷!因為牲畜與後來所生的後代應該隸屬被偷的人!所以這樣用詭詐欺騙侵占別人的產業當然要加倍受罰!變成十頭牛賠一頭牛,八隻羊賠一隻羊,這就是為何要罰的比一般偷竊還重的原因〉
如果有人在田地或在葡萄園裡放牧〈也有無人看管放牧、消耗的意思〉,釋放他的牛群並且他在別的田地消耗,他用田間上好的和葡萄園上好的賠償〈這是神教導百姓彼此尊重對方的產業,除了教導放牧的人不去他人田地牧養,尊重其產業,並且萬一發生放牧的牲畜去消耗對方田地出產,就要拿自己田地最好的出產來補償對方,消除對方怒氣,讓對方與自己合好〉。
如果火出來並且找到荊棘〈棘叢〉,並且燒了堆積的、或禾稼、或田地,這點火燃燒的人一定要賠償〈在當代背景,農夫會用火燒掉田裡的雜草荊棘,除了方便大面積除盡雜草荊棘外,所燃燒的灰燼可以當作田地的養分!但火並不是容易控制,有時火勢延伸到其他人的田地、正在種植的禾稼、已經收成入倉的農作物,所以神教導百姓,若發生此事損及他人產業要負責賠償對方〉。
如果有人把錢或器具給他的鄰舍去看守〈保護〉,而從這人的家被偷走,如果盜賊被找到了,他一定要加倍賠償,如果盜賊沒被找不到,如果他沒伸出他的手在他鄰舍的財產,這家的主人就要被帶到神那裡〈這與先前的偷竊法令一樣,原本偷竊要賠四倍,在此要加倍成八倍,因為這有陷人於不義,使看守者被質疑,而神在此也教導百姓要公平公義處理事情,若發生這樣的事情,證據顯示不是看守者偷竊,並不能對看守的人要求負責與賠償,而是要找出犯罪的人,要犯罪的人負責!就算找不到犯罪的人也不能讓無罪的人擔其罪賠償〉!
所有有關侵權的案件,他在牛、驢,、羊、衣裳,或是關於任何遺失物上面說這是他的,他們兩件事情就要帶到神那裡,神定誰有罪,誰就要加倍賠償給他的鄰舍〈神在此教導百姓要尊重他人的產業,如果看見遺失物不要有貪戀之心將東西占為己有,不要心懷惡意甚至用謊言去侵占侵占對方的產業!如果遇見此事!百姓們要公平公義的處理〉
如果人把驢,或牛,或羊,或任何牲畜給他的鄰舍去看守,並且牠死掉,或受傷,或被擄掠,無人看見,上主的誓言要在他們兩人之間,如果他沒有伸出他的手在他鄰舍的財產上,牠的主人就要接受,他不必賠償,並且如果從與他一起的時候牠確實被偷去,他就要賠償給牠的主人!如果牠真的被撕碎,要帶它來作證據,被撕裂的動物就不必賠還。〈當時的牧人都會把自己的牲畜帶去一起放牧,並且牧人輪流去看守牲畜!在看守過程中常會遇到牲畜死亡、受傷、被獅子野狼襲擊撕碎、小偷擄掠,結果只有當班的牧人一人在現場,他並沒有看見發生的事情,也沒有其他人看見可以為他做見證,,如果看守的牧人並沒有失職造成鄰舍的牲畜死亡、受傷、被擄掠,就不能叫看守的牧人賠償!但如果是在牧人親自看守的情況下,正面看見有人偷盜牲畜卻沒有盡到保護之職,這就表示這個牧人沒有盡到應盡的看守責任,所以需要賠償給受損失的人,而在看守下正面遇到兇猛的野獸攻擊牲畜,而牲畜死亡被撕碎,這就不需要償還,因為野獸非常危險,會危害生命!能保住自己的生命就好,這是神在此教導百姓學習把事情好好查清楚,用公平公義的態度方式去處理事情〉
如果有人從他的鄰舍借東西,且被破壞或死亡,它的主人沒有跟他一起,他必須要賠償;如果它的主人與他一起,他就不必賠償;如果是租的,他已經進入在他的租價中了〈這是指跟鄰舍借各樣東西或是牲畜時,若是它的主人已經清楚交給借的人而離開借的人,而後所借的物品或是牲畜被破壞、受傷、死亡,借的人就要賠償給它的主人,但如果正與它的主人點交借的東西和牲畜時,發生物品和牲畜被破壞、受傷、甚至死亡,這就不需要賠償給它的主人!因為這不是在清楚交給借的人使用後所發生的事,然而如果是付租金租用,在租用過程發生物品或是牲畜被破壞、受傷、死亡,就不需要賠償,因為這是付租金使用,而不是用借的,神在此教導百姓,跟鄰舍借東西或是牲畜時,要好好保管保護鄰舍好心借的東西和牲畜,如果在借用過程中有損壞、死亡就要負責賠償,百姓不能因為是借用就隨已意過度使用,並且將受損、死亡的物品、牲畜還給鄰舍而使鄰舍好心幫助卻被人踐踏!並且不再互相幫助,所以尊重並好好保護所借的物品、牲畜,就是尊重幫助人的鄰舍,如果是談妥價格受雇租用,不在於此!因為對方是願意受雇租用,已經收了租用雇價,並且自己也要承擔受雇租用後的受損甚至死亡的風險,這是商業行為,所以不需要賠償〉。
如果有人引誘〈勸服、欺騙〉尚未訂婚的處女,與她躺下〈發生性行為〉,他一定付聘金給他〈指父親〉〉,娶她為妻。如果她的父親確實拒絕把她給他成為妻子,他就要按處女的聘金支付錢來〈神在此教導百姓尊重未婚女子,對未婚女子的婚姻負責,如果有人無論是兩情相悅,或是欺騙的方式使未訂婚的處女與自己發生性行為!就要負起責任娶對方!給對方有婚姻的保障,在當時如果已經有過性行為的未婚女子沒有立刻嫁給那位發生性行為的人,而後別人來娶時,會降低這女子的聘金!這對女子的家庭是個損失,所以如果與未婚女子發生性行為的人不願意娶,或是女子的父親經過評估後不願將女兒嫁給這人,這人仍要支付這未婚女子的聘金作為賠償,保障未婚女子和家人〉。
行巫術的女人她必不能活〈行巫術的女人是指透過通靈、占卜、看各樣徵兆的女人,這通常跟當地神廟的女祭司有關,當時的女祭司透過性行為、唱歌跳舞兩種方式,來執行通靈、占卜、看異象,為前來求問的人解答,而前來求問的人有時必須與女祭司發生性行為,來得到求問的答案,這也算是一種神廟崇拜儀式,並且這樣的行為模式常常散佈各樣的疾病、性病,所以神在此教導百姓不去做異教崇拜,不做這樣的神廟淫亂儀式,因為這樣的行為會讓百姓更加墮落敗壞!也充滿各樣的疾病,並且神已經教導百姓日常生活要出怎樣的生活樣式,不需要透過占卜的心態了解未來的日子如何〉!
所有與牲畜躺下〈性行為〉的,他一定被治死〈神在此教導百百姓要尊重現在或是未來的伴侶,要有正確的性觀念、對象、行為,並且不做異教崇拜,當時有些神廟是崇拜動物神,所以在獻祭時常有與獻祭牲畜發生性行為,而當時也有些人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而與牲畜發生性行為,這些行為常發生各樣疾病、性病傳遞,危害整個社會百姓健康〉。
除了獻祭他獨一的上主,獻祭其他眾神明的,那人必要被滅絕〈在當時崇拜其他神明,進出其他神廟時,也需要學習其文化和教導,當時其他神廟的崇拜常是非常殘忍、邪惡、使人與社會敗壞,所以神在此教導百姓,不能隨從崇拜這些神明=這些文化教導,只能崇拜祂=學習神的教導法令,去活出與這些神廟崇拜不同的生命生活出來,活出良善美好的生命、社會,讓周邊的國家看見〉。
旅居的〈新來的人〉,你不可欺負,也不可壓迫他,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旅居的〈神在此教導百姓要善待一同旅居在此地的人,要善待他們,不可欺負他們,與他們和睦相處!在當時許多地方和城市對旅居和路過的人常常不友善,甚至惡劣的對待!比方欺負或是暴力對待,甚至當作奴隸,有時是全城對旅居或是路過的人做羞辱式性侵害,以預防對方來進攻奪取這地方或是這城〉
所有寡婦和孤兒你們不可苦待,如果你稍稍苦待他們,他們向我大大哀求,我一定會聽他們的哀聲,並且我發烈怒,用刀殺你們,使你們的妻子為寡婦,兒女為孤兒〈神在此教導百姓要善待寡婦孤兒,並且照顧她們,使她們在百姓當中可以好好存活,在當時丈夫是整個家庭經濟與社會地位保障,如果丈夫死了,寡婦孤兒很難在社會中存活下去,沒有什麼工作機會可以謀生,最後被逼去當妓女獲得物品財物,才能把孤兒養大,然而若是寡婦當妓女,會被當時社會完全看不起,比奴隸還不如,常常會遭受欺壓,〉。
如果你借錢給我的百姓、與你一起的貧窮人,你不可像債主對待他的,你們不可把利息放在他上面。如果你拿你的鄰舍的外衣作抵押品,到了日落你要把它歸還給他;因它是他唯一的遮蓋,他的外服成為他的皮膚的,他藉著什麼睡覺呢?並且這成為他哀求我的原因,我就垂聽,因為我是有恩典的〈神在此教導百姓對自己的同胞要互相幫助善待,體恤對方的困難,當自己的同保有困難,甚至是窮困而借貸,借錢給對方之後,不可對待他像債主一樣,好像虧欠人或是急迫的對他討債!並且如果有拿對方僅有的外衣當作抵押品!在日落前要回給對方!使對方有外衣可以過夜安睡因為當地的環境日夜溫差大,晚上是非常寒冷,如果沒有外衣當作棉被遮體,很有可能因為寒冷無法安睡甚至冷死〉。
你不可鄙視〈咒詛〉審判官〈神〉;也不可咒詛你百姓的族長〈神在此教導百姓要接受公平公義的判決,並且不可口說惡言!在面對審判官的審判以及族長的判斷時,不可以因為判決對自己不利而態度表現鄙視、口說咒詛的話語,若是有不公平的審判可以提出證據為自己辯護!鄙視審判官等於鄙視神的旨意,而這段也有不去批評鄙視其他異教信仰的意思〉
你的盛產〈最近成熟的農產品〉和你的汁〈酒跟油〉,你不可遲延。要將你頭生的兒子歸給我。對你的牛、你的羊,你也要如此做;七天他是與他的母親一起,第八天你要把他歸給我〈神在此教導百姓要時時向神感恩,並且願意與同胞分享自己的豐盛,也教育後代要遵照神的教導而行,時時感謝神,在當時對於各樣農作物、牲畜、人的初熟、頭生認為是神明生命的賜與,而神明在這生命的賜與會損耗能力,所以當時的神廟常把各初熟頭生殺掉獻祭給神明,使神明的能力可以回補,並且祈求往後的豐盛,而上主神透過當時百姓的認知,教導百姓對神生命賜與的感恩外,並且對各樣生命產生的歡慶,除了樂意拿出來與同胞分享外,並且教育後代要遵照神的話語而行〉。
你要成為屬我的神聖人。在田地撕裂的肉,你們不可吃,你們要把它丟給狗吃〈神在此教導百姓要成為遵行神話語教導的人,並且在此也教導要注重衛生、並且保護當地生態,不破壞當地的生態食物鍊,在當時田間被野獸撕裂的肉有可能有各樣的傳染病,而人的免疫系統與動物不同,所以神要百姓把田地裡被野獸撕碎的肉丟到田地以外的野地環境,讓周邊的野獸如野狗來吃,讓野地的野獸有食物吃可以飽足〉。
﹝從上述的這些法令教導都是因應當時的背景文化,字面上一些意思不適合套用到現在的背景環境,需要去了解背後所要教導的核心,有人可能認為這些描述有些很殘忍,但如果去了解當代背景環境之後,會發現這些內容在當時比其他地方的法令教導還良善人道!比方奴隸條例比很多地方的法令文化都還要善待奴隸!甚至不當作奴隸!所以去了解以後才會更明白這些內容在傳遞什麼訊息!教導什麼內容〉
問題思考:
1.在各樣賠償法令中神教導百姓什麼呢?
2.在未婚發生性行為法令中神教導百姓什麼呢?
3.在行巫術、與牲畜發生性行為的法令中神教導百姓什麼
4.在崇拜法令中神教導百姓什麼呢?
5.在旅居、孤兒寡婦的法令中神教導百姓什麼呢?
6.在借貸、面對審判的法令中神教導百姓什麼呢?
7.在初熟獻祭、生態保持法令中神教導百姓什麼呢?
8.這段內容帶給你什麼想法呢?